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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中的情侣有分有合实属正常可有的情侣关系破裂后却通过造谣、诽谤的手段恶意报复对方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基本案情张某是陈某的女朋友后因感情不和张某渐渐疏远陈某陈某便将张某的照片配以“24小时上门服务”“性感少妇”等文字印制了三四百张黄色小卡片后多次在张某居住地附近散发图为陈某将张某的照片配以“24小时上门服务”“性感美女”“性感少妇”等文字制成黄色小卡片。与此同时陈某还在张某家门口张贴纸条要求张某结清恋爱期间所花费的黄金首饰1000元、银饰500元支付打印黄色小卡片的费用300元张某被逼无奈通过微信向陈某转账了1800元但陈某仍未停止散发小卡片给张某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影响于是张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陈某停止侵害行为、停止印制卡片删除照片、返还支付的印刷费300元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85万元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陈某停止其侵害行为并赔偿张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但是陈某主张他是因被张某抛弃玩弄感情才导致他去印刷和散发小卡片后陈某要求提起上诉这个主张并不构成陈某侵害张某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的正当理由所以法院不予采信据此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陈某的上诉,维持原判我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警方提醒只要故意泄露他人个人信息丑化他人形象从而造成其社会评价降低、名誉受损给对方带来严重精神损害那么无论是处于恋爱关系还是其他亲密关系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转自丨法治日报来源: 中国警察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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